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上海市食物安全法令》等规则,现将我局展开本市食物安全抽检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触及12大类食物,包含: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物添加剂,蔬菜制品,速冻食物和调味品。抽检样品合计1651批次,其间合格1648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蔬菜制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水分、铅(以Pb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物及其生产经营者做出具体的查询处理,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一步催促企业实行法定责任,并将相关状况记入食物生产经营者食物安全信誉档案。查处状况由企业所在地担任案子查处的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则揭露。
特别提示顾客,如购买或在商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物时,请拨打食物安全投诉告发电线进行投诉告发。